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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无力偿还怎么办 ?你得知道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05 10:30:07    

民间借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的,所谓借钱容易还钱难,因为借钱了钱通常还会涉及利息,而利息更高一点就是高利贷了,今天我们就来看看高利贷的具体案情。


2015年3月4日,李某入职某某市某车行销售员,李某有个非常不好的习惯,就是喜欢赌博,李某还曾多次利用客户资金进行赌博,这天,李某又利用了客户自己进行赌博,目前,李某已经欠了车行资金40万。

此时,李某已经非常惶恐不安了,李某心里十分害怕事情被抖出去,自己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追究法律责任。6月3日,李某便向某民间借贷机构贷款了40万,约定按月分期,借款期限六个月,每个月偿还利息2.5万元,李某每月依约支付利息。


但是李某的计划再好也没有用,计划赶不上变化,现在,贷款期限已经到期了,但是李某还是无力偿还本金。对于此案,你怎么看呢?


本案为实际案例改编,情节出入,已做增删,仅供法律探讨。


在本案中,我们可以根据公式算出李某和该民间借贷机构关于每个月利息的约定:不超过24%的部分利息:400000X2%=8000(元),介于24%至36%之间的利息:400000X3%-8000=4000(元)。实际支付的:25000(元)。

某民间借贷机构每月应向李某返还不当得利:25000-12000=13000(元)。借期六个月共应向李某返还不当得利:13000X6=78000(元),李某再需偿还该民间借贷机构:400000-78000=322000(元)。


同时,根据《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采取单利付息,年利率不超过24%(月利率2%或月息2分)的,人民法院支持,即约定合法;年利率介入24%到36%之间的为自然债务,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不得向法院主张返还。


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因违法而无效,债务人对超过的部分可向法院主张不当得利返还。很明显,在本案中,案例中的民间借贷机构没有采取复利而就是采取单利的计算方式。


其实,单纯的高利贷行为本身不涉及违法犯罪,但实际上高利贷往往还伴随着其他行为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下面我们看看违法的情况。


1.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跟第一条相似,第一条中是向他人借钱用于转贷,而这一条中则是向金融机构进行借贷。


2.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就是找他人借了钱,再将这笔钱以高利贷的形式转借出去,达到一定金额就属于违法。


3.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综上所述,就算你因为生活的逼迫不得已而借了高利贷,也是可以偿还的,为了保护自己,你一定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按照法律规定偿还本息即可。现在,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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